進口證及規例
巴西規定所有進口商須向巴西外貿部長(SECEX)登記。所有進口貨品必須備有外貿部長簽發的進口證。
進口稅率
進口稅按進口貨品的到岸交貨價征收,一般對外關稅率最高是23%,平均稅率是17%。
稅項
進口貨品須繳納進口關稅、工業產品稅及貨品流通稅。
工業產品稅按到岸交貨價加進口關稅的總值計算,稅率由0%至15%。
不同州實施不同的貨品流通稅率,平均是17%。
進口貨品須負擔的其他費用包括工會費(到岸交貨價的2.2%);報關經紀費(進口稅的1%);貨倉稅(進口稅的1%);貨物裝卸費(視產品價值而定,費用一般為20美元至100美元);管理傭金(目前是50美元);進口證費(約100美元);港口附加費(到岸交貨價的3%)及商船續期稅(相當于海運運費的25%)。
巴西政府正實施玩具進口高關稅措施,輸入巴西的玩具協制編號為9501,9502,9503及9504.10均需繳納從價稅,由2000年的37%,續漸降至2003年的31%。
文件
商業發票(包括經公證行核實的來源地申報書)及提單或空運提單。所有文件必須注明巴西外貿部長簽發的進口證編號。
某些貨品須備有特別的文件,例如巴西農業部簽發的活植物或植物組成部分衛生合格證明書;有可能傳播疾病的動物及動物產品衛生證明書;以及二手商品、機器及裝置的檢驗證明書。
由二千年起,源自香港或中國含木包裝材料的貨品運到巴西,必須經若干薰蒸后曝氣處理程序及符合文件規定。建議出口商在出口有關的貨物到巴西前,領取有關的官方蓋印的熏蒸證書。
標簽
所有本產及進口貨品均須標明原產地,并在標簽上注明產品規格、數量(以公制單位或公制等量單位標示)、成份、價格、保證、來源地等資料。標簽資料必須附有葡文譯本。
產品標準
一般承認美國通用的產品標準。查詢詳情,可聯絡以以下機構:CentrodeInformacaoeDifusaoTecnologica-CIDIT,InstitutoNacionaldeMetrologia,NormalizacaoeQualidadeIndustrial—CONMETRO,AvNossaSenhoradasGracas,50XEREM,25250-020,DuquedeCaxias,RJ,Brazil;電話:(5521)7791409;傳真:(5521)7791631。
須注意事項
巴西向某些類目的進口產品征收反傾銷關稅,當中包括碳酸鋇、座臺電風扇、掛鎖、大蒜及鉛筆。
海關
巴西海關,地址:MinisteriodaFazenda,EsplanadadosMinisterios,BlockP,70048-900,BrasiliaDF,Brazil;電話:(5561)3144000;傳真:(5561)223-5239。網址://www.fazenda.gov.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