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記者從湖北省物價局獲悉,歷時3個月的全省化肥價格專項檢查已于近日結束。據初步統計,此次共檢查單位3460家,目前已立案查處價格違法案件27件,涉及價格違法金額8000多萬元,違法案件正在處理之中。
從化肥生產企業和化肥經營環節檢查情況看,該省化肥價格違法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部分化肥生產企業突破化肥最高出廠限價,或通過加收雜費、收轉差價等方式進行變相漲價。如襄樊市某化工企業的磷肥(含有效磷12%)出廠價390~415元(噸價,下同),比規定的出廠價高出10.5~35.5元,共計多收16213.91元;隨州某化肥生產企業碳酸氫銨出廠價格突破政府指導價,以每噸超出40元的價格銷售2610噸,共計多收104400元;宜昌某化工有限公司在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期間,按1725元上浮后的出廠最高限價銷售尿素1000余噸,同時另按11~175元不等的價格開票向農資經銷商收取補差款,合計收取18萬元;南漳縣某化工企業碳酸氫銨出廠價高出限價21~91元,共計多收248341元。
二是少數批發環節經銷商突破國家規定化肥經營綜合差價率,直接推動最終零售價格上漲。如隨州市某供銷社4月16日銷售碳銨200噸,進價638元,應銷價721元,實銷價840元,多銷價119元,違法金額共計23800元。
三是部分零售經銷點違反明碼標價規定,出售化肥不公開標示價格,而且價格變動頻繁,只漲不跌,加劇化肥漲價趨勢。
四是部分個體批發和零售經營者經銷行為不規范,購進不要進貨發票,銷售不完全記帳,甚至設立明暗兩套帳,從中牟取違法漲價利益。
湖北省物價局負責人表示,后期將從四方面入手加強全省化肥市場價格監管。一是切實加強化肥出廠價格管理,確保化肥出廠價的穩定;二是進一步加大化肥價格監督檢查力度,堅決制止流通環節的亂漲價;三是對化肥生產、供應、市場管理實行全方位監管;四是加大儲備肥的投放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