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農藥
廣東省佛山市三水一菜農在種植菜心過程中,噴灑不合格農藥,農藥殘留超標近5倍,銷售總量達250公斤。近日,三水法院判處該菜農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1年6個月),處罰金1000元,緩刑期內禁止從事相關生產活動。
菜農因為使用國家禁限用農藥而獲刑,對于從農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具有很大的警醒意義,為了種菜的經濟利益,置農藥使用的法律法規于不顧,違背良心,最終鋃鐺入獄,得不償失,對其他菜農也是一種警醒。
問題是,如果不是農林漁業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所發現,那么,這名菜農使用禁限農藥的情況依然發現不了,看來,靠偶爾的檢查發現禁限農藥不是監管禁限農藥的新常態,如何能夠隨時發現禁限農藥,需要相關部門的執法智慧。
更耐人尋味的是,該菜農因為使用禁限農藥而獲了刑,但是對于經營和推銷禁限農藥的供貨商究竟是怎么處理的,語焉不詳,打擊禁限農藥,既要管使用者,更要管經營者,如果僅僅用法律制裁使用者,而讓銷售者逍遙法外,則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因為使用禁限農藥而獲刑,菜農成為人們口誅筆伐的對象。其實,菜農也是受害者。很多高毒農藥,短期內接觸能引起急性中毒,長期接觸能造成慢性中毒,但因為農業增收不易,這種中毒往往被忽視,表面上看自己占了便宜,其實吃了大虧。
用良心種菜,用良心生產食品,讓道德溫熱舌尖上的安全很有必要。但是,當道德良心失控的時候,就迫切需要法律法規的介入,法律與監管的嚴密與到位顯得尤為重要。禁限農藥從生產到銷售、施用,中間經過不少環節,為什么能過關奪隘,一路暢行?個中緣由值得深思。任何一個環節的堅守與執法的嚴密,都能夠阻斷禁限農藥瘋狂而隱秘的腳步。因此,對禁限農藥的設防必須是鏈條式的、全方位的,而且是全國“聯網”不留死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