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來年春耕用肥供應和價格平穩,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排了800萬噸2006至2007年度化肥淡季儲備。
記者20日從發展改革委了解到,發展改革委經貿司、財政部經建司已與40多家化肥淡季商業儲備承儲企業簽署了2006至2007年度承儲協議。
協議規定,如宏觀調控需要,國家對承儲企業的淡儲化肥(以協議承諾的數量、品種為限)有優先購買權;承儲企業應保證貨源,及時供應,結算價格不得高于當時當地同品種化肥的市場平均價格。
記者從發展改革委了解到,化肥淡季商業儲備制度是指每年10月進入化肥使用淡季后,通過招標方式選擇部分流通、生產企業承擔化肥淡季商業儲備任務,將企業淡季生產的化肥收儲一部分,存到第二年3月份春耕用肥旺季到來時投放市場。
根據2006至2007年度承儲協議,獲得化肥淡儲權的企業進入化肥使用淡季后承擔商業儲備任務,將化肥收儲一部分,由國家補貼淡季儲備的利息,存到春耕用肥旺季投放市場。
歷史數據顯示,國家為2005年春耕準備的化肥淡季儲備為500多萬噸,為2006年春耕準備的淡季儲備為770萬噸,這次為2007年春耕準備的淡季儲備為800萬噸。化肥淡季儲備品種一直以尿素為主。
發展改革委經貿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化肥淡季儲備對于支持淡季化肥生產、保障旺季農業用肥需要、穩定農資市場、平抑旺季化肥價格起到了積極作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