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 業 部(bu) 農 藥 檢 定 所(suo)
農藥檢(生測)函[2006]112號
關于(yu)進一步做好農(nong)藥(yao)田間藥(yao)效試驗初審工作的(de)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藥檢定(管理)所(站): 在2006年的農藥田間藥效試驗審批中,我所發現經省所初審后的田間藥效試驗申請資料存在產品信息不規范、資料不齊全等問題,影響了正常審批進程。為貫徹落實農業部第517號公告精神,進一步做好田間藥效試驗審批工作,充分發揮省所把關作用,確保從源頭上控制審批質量,減少復審率,我所制定了《田間藥效試驗初審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附件:田間藥效試驗初審要點
二ΟO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