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實施的第二天。由烏魯木齊市農牧局、市工商局、市植保站、市畜牧獸醫檢疫草原工作總站、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組成的檢查組,對首府的農產品質量安全進行了突擊檢查,結果發現,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劇毒農藥,在個別農資市場仍在出售。
在北站農資市場,檢查人員對該市場內的10多家農藥經營戶進行了檢查,結果6家沒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其中三家還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殘留農藥。檢查人員當場查封了38瓶氧化樂果、有機磷高毒殺蟲劑和甲胺磷。
據了解,高毒高殘留農藥是國家明令禁止的,人們一旦食用了含有高毒高殘留農藥的蔬菜,將嚴重危害人的健康。
當日上午,檢查組人員先后檢查了北園春農貿批發市場、凌慶蔬菜批發市場等地。發現這些市場的蔬菜在外包裝上或顯著位置都加貼或印刷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有效認證標識。
對無標識和未經過認證的蔬菜,都進行農藥殘留快速檢測,并對檢測合格產品加貼統一印制的“檢測合格農產品”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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