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控制化肥出口規模,優先保證國內市場供應,昨日財政部發布公告稱,將自2007年6月1日起,對磷酸二銨開征出口關稅,并調整磷礦石出口暫定稅率。 此次暫定關稅調整主要針對以一般貿易和邊境小額貿易方式出口的磷酸二銨開征,2007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稅率為20%,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稅率為10%。同時規定,自2007年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將磷礦石的出口暫定稅率由10%提高至20%。
此前,發改委等十部門曾聯合發布《關于做好2007 年化肥生產供應和價格穩定工作的通知》指出,今年將繼續控制化肥出口,并要求加強化肥市場和質量監管,保證市場供求,保持化肥價格的基本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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