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確保化肥等農資價格穩定,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平穩,切實保護農民利益,貴州省采取措施切實加強化肥等農資價格監管,規定化肥從出廠到零售的綜合差率不得超過7%。
今年,貴州將繼續對化肥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并嚴格控制流通企業的經營差率。2007年化肥出廠中準價和浮動幅度保持不變。即貴州赤天化集團有限公司尿素出廠價格,執行國家發改委規定的中準價1500元/噸;年產量在15萬噸以下的尿素生產企業的尿素出廠中準價為1550元/噸;磷酸二銨的出廠中準價為2100元/噸。
出廠價上浮幅度為15%,下浮不限。對化肥批發、零售價格繼續實行進銷差率、批零差率管理。化肥從出廠到零售的綜合差率不得超過7%(包括銀行利息、管理費、倉儲費等流通環節的間接費用,不包括直接運雜費),即執行尿素批發環節的進銷差率不得超過3%,零售環節的批零差率不得超過4%。
同時,為確保化肥企業保持充足貨源,正常生產,貴州各級物價部門督促供電、供氣、運輸等企業認真落實國家對化肥生產流通的各項價格優惠政策,切實糾正擅自提高和變相提高化肥用電、用氣價格和化肥運輸價格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