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不斷接到一些化肥生產企業的電話,反映目前云南農資市場出現的一種被稱為混合磷肥的化肥,擾亂了市場正常的秩序。
說到這種混合磷肥,一位化肥生產企業老總抱著一堆花花綠綠的袋子擺到記者面前,其中一只印刷精美的標示某甘蔗專用肥的袋子引起了記者注意,袋子上的標識是P2O5≥12%、CaO≥16%。這位老總說要買這種肥料也不容易,得單線聯系。他曾通過撥打袋子上的電話,發現竟是私人電話,要買混合磷肥的話得再撥打另外的手機號碼。后來他通過質量技監部門取樣分析發現,該肥料實際有效P2O5含量僅7.74%。另外一只印有西瓜專用肥的袋子,明示的成分標識是P2O5·N>12%、CaO+SiO>26%,實際取樣分析有效P2O5為9.68%,N為1.06%。
偽劣產品沖擊市場
據云南省化工產品質檢站的工作人員介紹,國家對磷肥允許有效成分標識只是有效P2O5,對復混肥的有效標識只是N、P2O5、K2O。從2004年11月至現在,在云南臨滄、昭通、龍陵、德宏、芒市等地農資市場陸續出現數家以混合磷肥為名稱的化肥銷售給農戶,此類化肥的所謂有效成分含量及名稱完全不符合國家制定的磷肥標準及標識規定。這類肥料為了節省成本往往摻混了磷石膏、磷酸廠渣料及對農作物有害的物質,而價格卻高于普鈣等化肥價格。比如,某化工廠的混合磷肥,出廠價480元/噸,而在臨滄的零售價竟高達975元/噸。而正規企業生產的粒狀過磷酸鈣(P2O5>12%)出廠價僅350元/噸,在臨滄零售價也僅500元/噸。由此可見,高利潤是許多企業冒險生產混合磷肥的主要原因。
因為市場上出現了多家混合磷肥生產企業,一企業負責人一臉苦笑地說,過去堆放在車間外面無法處理的磷石膏成為香餑餑,而自己生產的普鈣卻難找銷路。
混合磷肥極大地沖擊了正規廠家的銷售,事實上一些銷售商也明知其奧秘,但在廠家讓利的情況下就采取隱蔽銷售,將合格正品放在前面、劣質品放在后面進行銷售。而最終的受害者還是農民,他們花了高價卻買了養分不足的產品。
一位企業負責人向記者訴苦說,這還不算,即使被當地一些部門查出是不合格混合磷肥,往往罰款了之,卻不銷毀,而這些劣質產品還會流入農田中,最終形成農民出錢買肥,政府部門罰款收錢,不法廠家或經銷商獲暴利,而農民的辛苦錢變成了低產低收入。
規范標識正本清源
云南省化工產品質檢站的工作人員還介紹說,特種類別的專用肥可允許的微量元素是有范圍的。混合磷肥的標識完全違背了國家規定,將無機物CaO和SiO2都作為有效成分進行標識,就是有意誤導農民。CaO標識必須是有效CaO,也就是有效鈣,而不是石灰粉或者石灰石粉(CaCO3),更不是磷石膏中的硫酸鈣;SiO2的標識也必須是有效硅,而不是石英、石英砂或者磷礦石中帶來的石英砂之類(沒有經過改變SiO2活性)的無機物。肥料產品名稱應以肥料主產品的名稱來命名,如硫酸鈣、氯化鈣及氮磷鉀復合肥等。混合磷肥的名稱不準確,有關部門應立即取消混合磷肥標識。磷肥應以磷為標識,否則就是不合格產品。
化肥是重要的農資,其名稱必須規范,標識必須執行國家標準。所謂的混合磷肥完全干擾了農資市場,坑害了廣大農民,損害了正當生產企業的利益,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后果將不可估量。磷肥產品名稱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不能隨意命名。
政府有關部門應盡快取消混合磷肥稱謂及企業標準。對于各地生產和備案的混合磷肥,應當立即清理。對經銷商用混合磷肥冒充過磷酸鈣、復混肥的違法行為應予以嚴處。
為規范磷肥生產秩序,堵住假冒偽劣磷肥的源頭,維護正規磷肥企業的合法權益,應認真落實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下發的《磷肥產品生產許可證換(發)證實施細則》中的有關規定,對在我國境內生產并銷售磷肥產品的所有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不論其性質和隸屬關系如何,都必須取得生產許可證,才具有生產該產品的資格。任何企業不得生產并銷售無生產許可證的磷肥產品。應將冠名為混合磷肥的企業,按照《細則》規定對其生產設備、工藝裝備和檢驗檢測設備進行申報、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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