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價局公布,1月29日起,該省對化肥產品實施臨時價格干預,鉀肥、碳銨等化肥生產企業提高產品出廠價,需提前10個工作日向當地物價局申報。
當地物價局接到提價申報后,當地物價局將在7個工作日內對提價是否適宜告知申報企業,7個工作日后未做出回復的,視為同意企業提價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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