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穩定農資市場價格,減輕化肥生產企業因原料漲價帶來的成本壓力,省政府近日2月15日決定,拿出4700萬元對陜西省春耕期間部分化肥生產企業生產的尿素、磷酸二銨實行政府補貼。這一舉措也是我省穩定市場物價的系列措施之一。
這次補貼的范圍只限于陜西陜化化肥股份公司和陜西渭河重化工有限公司生產、并且是按政府規定價格供應省內市場的尿素和磷酸二銨。補貼時間從今年2月下旬到5月上旬。陜化化肥股份公司按10.5萬噸補貼,每噸補300元;渭化按10萬噸補貼,每噸補150元。
據了解,補貼需要的4700萬元,將從省級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列支2700萬元,省財政安排2000萬元。在春耕化肥供應結束以后,化肥生產企業憑與省內化肥經銷企業的購銷合同和銷售發票存根,向省財政廳申領政府補貼。
據了解,化肥支出在農民種糧成本中約占四成,這次省政府對化肥生產企業的補貼,對抑制化肥價格上漲,減輕農民負擔、穩定農產品價格和市場物價都有重要意義。
另據報道,在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供銷合作總社聯合下發的通知中要求,春耕期間,渭化和陜化政府補貼的尿素每噸出廠價不得高于1650元;磷酸二銨出廠價原則上不得高于2008年1月上旬的水平。尿素、磷酸二銨零售價格要在穩定的基礎上適當降低,實行價格備案制度,整個流通環節綜合費率不得突破7%。
通知還強調,各級物價、財政和供銷部門要加強對政府補貼化肥的供應和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價格政策的要堅決依法查處;對不按合同規定供應銷售的不予撥付政府補貼資金。各化肥生產和經銷企業在化肥購銷業務中,要現供現結,不得收取預付貨款,不得價外加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