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江南到東北,種水稻的農民朋友都使用“吡蟲啉”來防治稻飛虱和稻綜卷葉螟,但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用的是“吡蟲啉”,因為它的商品名稱有700多個,而且在產品標簽上很難找到“吡蟲啉”這個通用名稱,光鮮奪目的是它的商品名稱、注冊商標名稱。“一藥多名”弄得農戶頭暈目眩,而企業生產農藥采取的“臨時登記”,致使農藥產品的數量得以大量被“復制”。這種名稱、數量、標準的混亂,給使用者增加了辨認難度,使造假者得以渾水摸魚。
2007年12月,農業部先后頒布了《關于修訂〈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決定》、《農藥登記資料規定》、《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3個農業部令,發布了“農藥名稱登記核準管理的公告”,與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了關于規范農藥名稱命名和農藥產品有效成分含量兩個公告。6項新規的出臺,大快人心。由此,2008年成為農業部的“農藥登記管理年”。農藥管理“十年之癢”有望藥到病除。
按新規,從2008年1月8日起,停止批準農藥商品名稱,農藥一律使用通用名稱或簡化通用名稱,直接使用的衛生農藥以功能描述詞語和劑型作為產品名稱。自7月1日起生產的農藥產品,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稱。
同時提高了農藥登記門檻,減少了臨時登記與正式登記的差距。規范了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的管理,通用名稱要標注在標簽的顯著位置,商標的單字面積不得大于通用名稱的單字面積。整頓后農藥名稱可望由目前的1.6萬個減少到1700個,農藥臨時登記數也將減少。
一場農藥革命從6項新規開始。通過建立農藥產品的登記信息查詢系統,使農藥登記行為陽光化。通過建設現代農藥經營體系,一方面用農藥連鎖經營給農民構建一個保護網,另一方面用購銷臺賬進行可追溯管理給企業建立一個信用評價制度。通過建設農藥監管網絡聯動系統,將市場監管的重點從省、市、縣級批發市場下移至鄉、村的營銷點,形成全國聯動機制。
今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要求農藥監管嚴格按照6項新規規范農藥登記管理,堅決查處生產經營假劣農藥、無登記證生產、添加未登記成分、擴大使用范圍、一證多用、套證或冒證、標簽不符合規定以及肥料產品標稱具有農藥功能等違法行為。嚴打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農藥的違法行為。農藥監管展開了一張規模空前的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