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下半年起,國內化肥價格上漲過快,部分品種供應緊張,直接影響了農民的購肥積極性。為了保障今年春耕生產用肥,國家發改委等主管部門在各種場合多次強調對化肥市場的調控政策,要求控制化肥價格的不合理上漲,力圖穩定化肥價格。
從內容上看,今年的化肥市場調控政策,與以前相比沒有太大的變化,只是增加了對磷酸二銨出廠限價,一般不得超過每噸4100元;部分已經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化肥出廠價格,要認真落實提價申報和調價備案制度,嚴格控制調價頻率和調價幅度。之后,各地主管部門也就“照葫蘆畫瓢”,陸續出臺了各自對化肥的限價政策。綜觀各地政策,除陜西、長春等少數地區對化肥生產和經營有具體補貼外,其他地區都是只對生產企業有嚴格的出廠限價和繼續執行對化肥流通環節差率控制等措施。而對于化肥生產所享受的優惠政策,從中央到地方,仍是“克隆”以往的提法,而對于企業在享受合理政策過程中所遇到的困難無具體的解決辦法。
從去年下半年開始的新一輪國內化肥市場價格上漲,主要是由于受國際市場的影響。國際市場上化肥供求關系的變化,拉動了化肥價格和原料價格的上漲,而國際化肥市場的高價位,又使得國內的化肥企業以出口化肥來緩解因生產成本上漲帶來的壓力,加上高濃度磷復肥主產地受災,直接導致了春耕期間部分地區、部分品種化肥出現了貨緊價揚。
發展生產才是保證供應最有效的辦法。對于化肥企業而言,不能再延續計劃經濟時的保微利甚至虧損也要生產的觀念。化肥企業只有合理的利潤才能維持正常生產,才能保證可持續的發展,才能保證向市場提供優質、價格合理的化肥產品。在當前化肥生產原料都在上漲,有的可以說在“瘋漲”的情況下,對企業的各項優惠政策得不到真正的落實,如果將化肥出廠價、特別是重點企業出廠價規定的比潛在市場價格低,甚至低于成本價,企業不可能長期承受虧損保持正常生產。面對政府的限價,生產企業或是跟隨市場行情“悄悄”提高了出廠價,使政府限價“徒有虛名”;或是減產、降低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最終會造成化肥市場供應進一步短缺,其后果不單影響到化肥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進而影響到農業發展和廣大農民的利益。
陜西省今年的做法值得中央和各級政府的借鑒,在對重點化肥企業實施限制出廠價的同時,動用政府財政4700萬元給予企業適當補貼。這樣做,對企業而言,有了補貼,可抵消因原材料漲價帶來的成本增加,保持合理的利潤空間,保證可持續發展,保證本省化肥市場供應;對廣大農民來講,因為抑制化肥價格大幅波動,真正做到保護其種糧積極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