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保障衛生用農藥產品使用安全,針對衛生用農藥產品的使用特點及消費者對不同香型的嗜好,根據《農藥管理條例》以及《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農藥登記資料規定》和《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司在廣泛聽取有關行業協會、生產企業和消費者代表意見的基礎上,擬定了《衛生用農藥產品香型登記管理規定(草案)》(見附件1)。現就該規定草案廣泛征求意見,請將修改意見和主要理由填入反饋表(見附件2)于8月 20日前反饋我部種植業管理司植保植檢處。
聯系人:吳厚斌 電話:010-59192810
傳真:010-59193376
E-mail:ppq@agri.gov.cn。
附件1:衛生用農藥產品香型登記管理規定(草案)
附件2:修改意見反饋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