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所按照部所統一安排和部署,建立健全調查工作體系,創新調查工作方式,落實調查工作責任,農藥價格和供應調查工作在較短時間走向正軌。
一、建立農藥調查工作體系。接部所《關于開展農藥價格和供應情況調查的通知》后,山東省所迅速下發通知,以市縣農藥監管機構為依托,在全省15市、縣(市、區)各確定了一個調查實施單位,由調查實施單位選定規模較大、品種較多的農藥經營商戶,按時對列入部所調查名錄的品種詳細填寫農藥經營網點調查表,保證每一次調查工作及時到位。經營商戶填好農藥經營網點調查表后蓋章確認,上報調查實施單位;調查實施單位要對經營商戶提供的調查表進行認真復核匯總,確認無誤后將匯總表加蓋公章報省農藥檢定所,同時上報電子文檔和保留原始數據。根據任務完成情況,對調查實施單位給予適當補助經費;農藥生產企業調查由省所直接負責,農藥生產企業調查的品種和內容按部所文件要求執行,由生產企業直接上報省所(數據已上報部所匯總)。
二、創新農藥調查工作方式。山東所充分利用網絡傳輸手段,確保農藥調查數據的及時匯總和上報。為了使農藥價格和供應情況調查工作早日步入規范化軌道,山東所把相關文件和表格掛到省所網站,公開了農藥價格和供應情況調查的內容要求,方便相關人員查看和下載;對調查實施單位工作人員開放了山東藥檢所QQ群,申請了調查專用郵箱,方便各個網點及時上報數據。
三、落實調查工作責任。為保證此次農藥價格和供應情況調查工作落到實處,山東所一開始就要求各調查實施單位明確農藥調查工作的專門負責人和具體責任人,并在所發文件中公布了姓名、電話和電子郵箱,堅持將每項工作落實到人,誰出問題誰負責。嚴格實行限時督辦制度,要求承擔調查任務的實施單位和生產企業應在2、5、6、7、9月15日后的3天內將調查表上報省所;由省匯總后在每次調查月份的20日前報農業部農藥檢定所。對接到的所有報表設專門檔案進行保存,并由專人負責對相關數據進行上報和保密處理,確保所報信息安全并有檔可查。
開展農藥價格和供應情況調查不僅是把握農藥市場動態,保障病蟲害防治和農業生產需要,也是農業部門應對金融危機、履行調控職能的必然要求。目前,山東的調查工作已進入軌道,正在按部就班的開展,我們一定會繼續按照部所的要求,繼續做好農藥價格和供應情況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