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在即,化肥供應等問題引起政府高度重視。2月21日,國家10個部委等單位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做好今年春耕化肥供應工作,尤其鐵路部門要重點安排華北地區向南方調運氮肥,以及西北地區鉀肥和西南地區磷肥的調出。
《通知》指出,總體上看,2010年春耕化肥供應可以滿足農業生產需要。但是,入冬以來受暴雪、凍雨等低溫天氣因素影響,天然氣、煤炭等化肥原料供應趨緊,化肥生產運輸受到影響,當前迫切要解決化肥生產流通中的突出問題,鐵路部門加強春耕期間化肥以及化肥生產原料的組織調運,重點安排華北地區向南方調運氮肥以及西北地區鉀肥和西南地區磷肥的調出,云貴地區要積極協調好磷礦石外運。
節前,由于保民用天然氣和電力供應,部分化肥生產企業受天然氣、煤等原材料供應緊張影響,生產難以穩定甚至停產。《通知》要求,在春耕期間,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和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要加強生產調度,即日起逐步增加對化肥生產用天然氣的供應,在未完成化肥計劃用氣前,不得向其他企業供應工業用天然氣;各電網公司要保證化肥生產企業用電需要;有關地方政府要組織煤炭企業加強化肥用煤的生產供應。
同時,落實各項優惠政策,繼續對化肥生產、經營和進口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對化肥生產用電、用天然氣和鐵路運輸實行價格優惠政策。有關單位和企業要嚴格執行國家對化肥行業的各項財稅和價格優惠政策。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各項優惠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和堅決查處不執行國家優惠政策的行為。此外,金融機構要加強對化肥生產流通企業的金融服務和信貸支持,提高審貸效率,加大信貸資源調劑力度。
《通知》要求,淡儲企業要切實履行儲備職責,足量儲備化肥;淡儲到期后,應在標的區域內及時開展銷售,不得惜售延誤,不得將淡儲化肥用于出口。淡儲期間如局部地區市場出現斷檔脫銷或價格異常上漲,地方有關部門和各級淡儲企業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必要時經主管部門同意可將淡儲化肥提前投放市場,平抑市場價格。
此外,將嚴肅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復合肥以及將假冒偽劣復合肥與其它品種化肥捆綁銷售等坑農害農行為,嚴肅查處價格串通、惡意囤積、價格欺詐以及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