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2日發布2011年第33號公告,附條件批準俄羅斯鉀肥生產商烏拉爾開放型股份公司(烏鉀)吸收合并謝爾維尼特開放型股份公司(謝鉀)。
公告稱,商務部認為,烏鉀吸收合并謝鉀的經營者集中可能對中國氯化鉀市場產生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為了減少該項經營者集中對市場競爭產生的不利影響,商務部決定對該項集中附加限制性條件,經營者自公告之日起可以實施集中,但須履行的義務包括:合并后的公司應繼續保持目前的氯化鉀銷售做法和程序,繼續以直接貿易方式對中國市場銷售氯化鉀,并繼續通過鐵路運輸和海上運輸方式為中國市場穩定可靠、盡心盡力地供應氯化鉀產品;一如既往地為中國市場提供種類齊全和數量充足的氯化鉀產品,包括氧化鉀含量為60%和62%的氯化鉀產品;應維持慣常的協商程序,價格談判應充分考慮與中國客戶交易的歷史情況與現狀,以及中國市場的特殊性;自審查決定生效之日起的每半年或應商務部要求,合并后的公司應向商務部匯報履行承諾的情況,商務部有權對限制性條件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合并后的公司如有任何違反上述限制性條件的行為,商務部有權依法予以處罰。
在全球范圍內,鉀資源主要集中在少數國家,其中全球前三大鉀資源擁有國合計約占世界總儲量的80%以上。中國對國際氯化鉀市場依賴度較高,目前有一半左右的氯化鉀需求依賴海運貿易和邊境貿易進口,其中進口量的一半以上來源于謝鉀、烏鉀及其關聯貿易公司。
根據我國《反壟斷法》的規定,在中國境外的壟斷行為,對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的,適用我國的《反壟斷法》。商務部是國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執法機構,商務部反壟斷局承擔受理和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的具體工作。
俄羅(luo)斯(si)(si)(si)鉀(jia)(jia)肥生(sheng)產商烏鉀(jia)(jia)和(he)謝鉀(jia)(jia)去年12月宣布了合并(bing)計(ji)劃。烏鉀(jia)(jia)是俄羅(luo)斯(si)(si)(si)第一大、世界第三大鉀(jia)(jia)肥生(sheng)產商,其產品90%出口國(guo)外,主要銷往(wang)巴西、印度(du)、中(zhong)國(guo)和(he)馬來(lai)西亞等。本項經營者集中(zhong)完成后將產生(sheng)僅(jin)次(ci)于加(jia)拿大薩斯(si)(si)(si)喀徹溫鉀(jia)(jia)肥公司的(de)全(quan)球(qiu)(qiu)(qiu)第二大的(de)氯化鉀(jia)(jia)出口供(gong)應商,市場(chang)份額(e)將超過全(quan)球(qiu)(qiu)(qiu)市場(chang)的(de)1/3,其與全(quan)球(qiu)(qiu)(qiu)第一大供(gong)應商合計(ji)約占全(quan)球(qiu)(qiu)(qiu)氯化鉀(jia)(jia)供(gong)應量的(de)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