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石化所具有20多年化肥產品檢驗的歷史,是自治區內唯一的化肥生產許可證檢驗機構,承擔著自治區及周邊地區復合肥料、摻混肥料、磷酸二銨、尿素、有機-無機復合肥料、有機肥料、碳酸氫銨及各類新型肥料的監督檢驗、送樣委托檢驗任務,檢驗水平居于自治區領先地位。
多年來,內蒙石化所不僅在提升檢測水平上做文章,引進人才,購置先進檢測設備,加強內部管理,做到了能檢驗、檢得準、檢得快。而且更重要的是利用石化所的人才和技術優勢全方位服務化肥企業,受到了企業的歡迎。具體做法:
一是申報化肥生產許可證檢驗資質。過去,自治區化肥生產企業辦理生產許可證需長途跋涉去北京或上海。為方便我區化肥生產企業辦理該項工作,石化所切實發揮技術優勢和服務職能,強化實驗室軟硬件建設,向國家質檢總局申請到了化肥生產許可證檢驗資質。多年來,石化所除了為自治區的辦證企業檢驗把關,還為周邊的山西、陜西、寧夏等省區的化肥取證企業檢驗把關,得到了企業和社會的認可,提高了石化所的知名度。
二是開展委托檢驗。對于一些新建、新上項目還未來得及組建化驗室的化肥生產企業,或者是一些缺乏檢測儀器或技術人員因而不具備檢測條件的中小型企業,石化所為他們開展委托檢驗,解決了企業的燃眉之急,使新建項目按標準及時投產。
三是幫助企業制定標準。石化所多次幫助、指導化肥生產企業制定企業標準,為企業的生產、檢驗和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提供了技術依據。
四是培訓化驗人員。通過編寫化驗人員培訓教材,培訓石油化工企業、土肥站系統檢驗員,提高了檢驗員的業務素質,為提高化肥產品質量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五是宣貫化肥標準。只要是發現國家標準有更新或修訂,石化所都要及時組織相關企業進行宣貫。如,針對國家修訂的復混肥中氮、磷、鉀的測定方法以及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等相關標準進行了宣貫,使企業及時按照國標要求進行產品檢驗,保證產品質量。
六是指導企業印制合格包裝。肥料標識是判斷肥料質量的重要標志,通過產品檢驗,對包裝標識不規范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化肥生產企業,石化所主動與企業聯系,免費提供咨詢或現場指導服務,使企業印制的包裝標識符合標準要求。
七是撰寫論文提建議。通過對市場化肥抽樣檢驗,發現有的企業制定標準超出許可范圍,甚至是違背企業制定標準的原則,通過改頭換面的方式,降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技術指標,制定成企業標準,此外還有標準備案管理混亂的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所領導組織技術人員展開專題研討,撰寫了《關于加強企業標準管理的探討》論文發表在2011年第6期《中國標準化》核心期刊,并給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領導寫簽報,指出造成企業標準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提出合理化建議,最終引起了相關部門和企業的高度重視。
通過多種形式全方位服務化肥企業,給企業解決了難題、規范了行為、提高了產品的質量,促進了企業的發展,為相關監督管理部門的工作提供了技術支撐。與此同時也提升了石化所自身形象、擴大了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