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糧食生產,彌補因柴油、化肥等農資價格上漲造成的農民種糧增支,今年青海省再次提高農資綜合補貼標準,由19.8元提高到29.8元。近日,省財政已專戶下達補貼資金。2012年共下達農資綜合補貼21885萬元,比2011年新增7342萬元。
2006年,青海省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精神制定了《青海省對部分弱勢群體和公益性行業因石油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增加支出實行財政補貼的實施意見》,明確了補貼對象由享受糧食直補的農民和農場組成,當年確定青海省農資綜合補貼標準為每畝地補貼3.58元,2007年提高到每畝地7.58元,2008年提高到每畝地19.80元,此次每畝補貼標準又提高了10元。
省財政在下達資金時要求各地區(單位)收到補貼資金后,采取“一卡通”形式進行發放并實行中國農民補貼網“一網通”管理,補貼資金務必于本地區春耕生產開始前全部兌現到戶,嚴禁延誤。同時健全補貼財務公開制度,堅決杜絕虛報冒領、截留挪用補貼資金等違規現象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