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國家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了解到,從2006年頒布實施至今的《過磷酸鈣》國家標準即將著手修訂,新國標將首次對過磷酸鈣的水溶性磷含量提出明確要求,以消除因原標準沒有設定水溶性磷指標而造成的市場監管盲點。
國家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過磷酸鈣》國家標準主要起草人張小沁向本報記者表示,目前修訂工作已經開始,水溶性磷的具體指標數值還需要進一步征集相關方面的意見,新標準有望在一年后出臺。
張小沁介紹,促成此次修訂的重要背景之一就是當前白肥假充過磷酸鈣的現象愈演愈烈。白肥其實也是一種化學肥料,學名叫肥料級磷酸氫鈣,作為飼料級磷酸氫鈣的副產物,白肥磷含量較高而成本又較低,常被一些企業通過摻入磷石膏甚至直接充作過磷酸鈣銷售。據專家介紹,白肥的磷養分是枸溶性磷,基本無水溶性磷,枸溶性磷只有在酸性土壤或遇到作物釋出的根酸才能被作物吸收,故在鹽堿地中施用的效果非常差,而過磷酸鈣是以水溶性磷為主,其水溶性磷比重一般在70%以上,適合在任何酸堿度的土壤中使用,且對鹽堿地具有改良作用,這是目前其它化肥無法替代的。
但尷尬的是,依據現行《過磷酸鈣》國家標準并不能判定這些以過磷酸鈣面目出現的白肥為不合格產品。原因就在于正在執行的國標僅對過磷酸鈣的有效磷總含量做出了要求,有效磷包括水溶性磷和枸溶性磷,標準未對此進一步區分,因此只要磷含量達標就可判定合格,白肥由此避開了監管。
不過,盡管國家標準對磷養分的形態未做進一步要求,但云南磷聯化肥聯合營銷有限公司總經理、云南普鈣聯合體主席張維新認為,依據現行標準的其他條款也可判定這些自稱過磷酸鈣的白肥為假劣肥料。他解釋,根據國標,過磷酸鈣的定義應是硫酸與磷礦石反應后的產物,其主要成分是Ca(H2PO4)2·H2O(一水磷酸二氫一鈣),而白肥則是飼料級磷酸氫鈣的副產品,其主要成份是CaHPO4·2H2O,這是兩種不同的物質,因此只要不符合國標規定的過磷酸鈣定義,就可將其定性為假冒產品。
對于此次標準修訂,磷復肥領域專家、鄭州大學教授許秀成認為很有必要,有利于加強對過磷酸鈣的保護。同時他還指出,過磷酸鈣是一種很好的肥料,富含鈣、硫等多種有益元素,有利于充分利用中低品位磷礦。基于此,他建議標準修訂還應綜合考慮以下問題:比如能否在包裝上標注鈣、硫等元素,能否適度降低有效磷含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