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包肥,用在廣東、廣西,瓜果豐盈;用到河南、河北,卻毫無肥效。而把這種肥料拿到有關部門檢測,檢驗結果卻顯示:肥料含量合格,完全符合國家標準。這就是目前過磷酸鈣(俗稱普鈣)行業普遍存在的尷尬事實。是肥料本身有問題?還是農民使用方法不得當?亦或是國家標準存在缺失?通過實地調查,中國化工報記者嘗試找到事實真相。
肥料差異在哪里?
白肥酸堿土壤效果不同,普鈣適用廣泛
據了解,這種在南北方肥效完全不同的肥料被稱作白肥,其主要是飼料級磷酸氫鈣的副產物。白肥磷含量較高而成本又低,常被一些企業通過摻入磷石膏甚至直接充作過磷酸鈣銷售。國家鈣鎂磷復肥研究中心主任,鄭州大學教授許秀成告訴中國化工報記者:“白肥指是被摻入了磷酸氫鈣的過磷酸鈣產品。磷酸氫鈣里的磷是枸溶性磷,只有用在酸性土壤才會轉化為水溶性磷,能夠被作物吸收。而在堿性土壤中是沒有任何辦法被利用的。因此在廣東、廣西的紅壤中,白肥依然有肥效,但如果用在河南、河北、山東等地區的鹽堿性土壤中,就沒有效果。”
在采訪中,中國化工報記者了解到,白肥與過磷酸鈣可以說是性質不同的兩種肥料,白肥只能適用于酸性土壤。而對于過磷酸鈣呢,許秀成告訴中國化工報記者:“過磷酸鈣又叫普鈣,是一種很好的肥料,富含硫、鈣、鎂、錳、鋅等多種有益元素,其磷含量是以水溶性磷為主,其水溶性磷比重一般在70%以上,適合在任何酸堿度的土壤中使用,既對鹽堿地具有很好的改良作用,又可以充分利用我國中低品位磷礦,這是目前其他化肥很難替代的。”
然而近年來,在河南開封、商丘、周口等鹽堿地區域大量的名為過磷酸鈣實為白肥的肥料,令經銷商、農民無法辨認真偽,造成農作物大面積減產,農民苦不堪言,相關報道屢見報端。
圖為四川省廣元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工作人員在元壩區檢查肥料重量。(姜華 供圖)
冒充普鈣沒問題?
現行標準存在漏洞,白肥混入擾亂市場
既然白肥與過磷酸鈣的差別如此巨大,為什么企業敢明目張膽地把白肥冒充過磷酸鈣來使用?一位過磷酸鈣生產企業的負責人向中國化工報記者介紹了目前行業的尷尬處境:“國家標準缺失!這就是目前白肥敢于冒充過磷酸鈣的最大原因。目前,國家對過磷酸鈣含量層面上的檢測標準,只對磷的總含量提出了要求,但并不區分枸溶性磷與水溶性磷,這就給了白肥一個冒充的機會。因此,在現行標準下,對含有磷酸氫鈣的普鈣產品是根本檢測不出來的。”
據了解,部分生產企業為了降低成本,甚至用磷石膏為原料,而現行檢測標準同樣無法區分。這就使得白肥從成本上對磷肥市場造成了巨大沖擊。而磷石膏是磷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渣,作物基本無法吸收利用,很多的時候是作為固體廢物填埋處理。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現行過磷酸鈣標準自頒布以來已經實施八年,八年來行業人士多次呼吁修改,但國家一直沒有出臺新的標準,正規守法的生產企業遇到了不小的生存壓力。
“在現行標準下,受害者是莊稼,是農民,是正規的過磷酸鈣生產企業。八年來,由于現行標準中存在問題,有不少正規的過磷酸鈣生產企業蒙受損失,甚至被迫停產。我也曾經和只以白肥加磷石膏冒充過磷酸鈣就行銷售的生產廠家溝通,他們說如果新標出臺,就只能偷著賣,要么就得關門。他們先關門還是我們先關門,就看新標什么時候出臺了。”梅紅兵如是說。
與過磷酸鈣一樣,白肥中也含有磷養分,雖然這些磷屬于枸溶性的,但與前者相比,白肥的總磷含量更高,而成本更低,這就是白肥能屢屢侵犯過磷酸鈣的原因所在。
在采訪中,中國化工報記者了解到,現行國家標準不區分枸溶性磷與水溶性磷含量,也有其客觀原因。2006年前后,由于飼料級磷酸氫鈣產能有限,白肥價格較高,售價與過磷酸鈣基本持平,企業以白肥摻入過磷酸鈣并不能撈到好處,又由于白肥在有些地區也能夠使用,因此現行標準并未嚴格規定水溶性磷要求。而后隨著飼料業發展迅猛,近年來飼料級磷酸氫鈣的產能也得到迅速提高,進一步引起其副產品—白肥的產量激增,進而生產成本下降,現在白肥成本僅相當于過磷酸鈣的一半。因此,過磷酸鈣里摻白肥的問題也是近幾年才凸顯出來。
近年來,昆明東昇冶化有限責任公司制定了嚴格的成本管理辦法,力爭通過技改革新嚴把產品質量關。圖為公司年產25萬噸過磷酸鈣裝置區一角。(李節 供圖)
行業發展岌岌可危
正規企業面臨嚴重沖擊,最終受害者還是農民
究竟有多少白肥以過磷酸鈣的名義在市場流通,目前沒有確切的數據。但許秀成坦言:“這些年白肥對過磷酸鈣市場的沖擊是很大的。”在行業人士看來,受高濃度肥料沖擊以及農民用肥觀念的影響,過磷酸鈣市場一直處在萎縮當中,而白肥的出現無疑加劇了過磷酸鈣企業日益艱難的生存困局。據了解,有的白肥企業為了做成含量16%的過磷酸鈣,就在22%含量的白肥中摻混一定量的磷石膏,而這樣做的成本不過每噸250元,但如果生產16%含量的正規過磷酸鈣,企業每噸的生產成本則近550元。
湖北楚豐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鐘祥市,作為我國磷礦資源最集中的地區之一,公司產品在市場上也是頗受歡迎。但在采訪中,楚豐公司總經理梅紅兵卻告訴中國化工報記者:“由于標準缺失,我們生產的過磷酸鈣產品受到很大沖擊。以2013年為例,12%過磷酸鈣出廠價在每噸400元左右,到農戶手中售價要600多元。而白肥作為飼料級磷酸氫鈣的副產物,成本很低,含量22%的肥料級磷酸氫鈣出廠價格一噸僅300元,即使在其中摻入磷石膏,其成本也不會很高。雖然成本很低,但并不意味著賣到百姓手中價格就一定便宜,這中間的暴利被摻假企業和經銷商賺取,摻假企業賣一噸肥,利潤在180元以上,而正規企業賣一噸過磷酸鈣,利潤不過20~30元。由于白肥當過磷酸鈣賣,施用不當極易產生肥害,因此最終受害者還是農民。”
近年來,國內過磷酸鈣產銷量大幅度下滑,不少龍頭企業遇到了不小的經營困難。行業內的大型國有企業——銅官山化工有限公司目前舉步維艱;今年春節期間,西南地區多家過磷酸鈣生產企業也遇到一定的困難。一方面,由于現行標準存在不少的漏洞,一些制假企業伺機而動,打擊了正規過磷酸鈣企業,原來一些過磷酸鈣生產的主力廠家因為虧損逐漸退出了市場,或轉產,或減產;此外,由于產品附加值低,不適宜長距離運輸,隨著近年來國內鐵路運價不斷上調,過磷酸鈣銷售受到了很大的影響,特別是在云南、貴州等交通欠發達地區。
讓農民用上物美價廉的肥料
期待新標早日公布,使“李鬼”難以招搖入市
雖然遭遇標準缺失問題,但過磷酸鈣作為一個適應我國磷礦資源、土壤狀況、作物生長需求和市場需求的傳統品種從未消失。近年來,山東菏澤,河南開封、商丘、周口,河北邯鄲等地過磷酸鈣使用量出現爆發式增長的事實說明:隨著合作社、家庭農場的興起,農民施肥逐漸回歸理性,高濃度的化肥已經逐漸不是首選,過磷酸鈣將再度回到農民的視野之中。其中的原因可以歸結為三個方面:一是過磷酸鈣有改善鹽堿地的效果,鹽堿地區對過磷酸鈣的依賴性較大;二是過磷酸鈣價格低廉,種地投入較低,受到農民喜愛,經銷商利潤空間也大;三是過磷酸鈣含有大量的硫、鈣、鎂等農作物必需的中微量元素,有利作物生長。
作為世界上最早的化肥品種,過磷酸鈣自1842年發明以來一直被廣泛使用,尤其適用于我國缺硫、缺磷的地區。我國磷礦資源豐而不富,礦石品位偏低,大量生產高濃度磷復肥成本高,并會產生大量副產品—磷石膏,污染環境,而且加工過程中硫、鈣等資源被拋棄,造成資源浪費。針對行業中白肥以假亂真的問題,中國化工報記者前不久從國家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了解到,由該中心和云南云天化國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起草的新版《過磷酸鈣》國家標準已經提交有關部門,計劃于年內公布。一旦新國標報批通過后,白肥等“李鬼”將難以招搖入市。
對于此次修訂的新標準,不少普鈣企業提出了他們的意見。作為行業中規模較大的企業,楚豐、洋豐、鄂中三家企業的負責人表示:“國家可以適當降低合格品過磷酸鈣的最低標準,建議有效磷≧10%為宜;此外,由于生產12%過磷酸鈣需要24%左右的磷礦石,而我國磷礦資源并不豐富,大量24%以下的低品位磷礦石被拋棄,不利于保護我國日益緊缺的磷礦資源,適當降低標準還可有效遏制不法廠家偷工減料、制假售假,有利于凈化化肥市場,保護農民利益。”
不僅企業對新標準呼聲強烈,經銷商也同樣對新標有所期待。河南省周口市鄲城化肥經銷商于培康經理告訴中國化工報記者,農民對肥料鑒別能力低。用了假普鈣的肥料效果差還以為是普鈣不好,搞得正規普鈣不好賣,也賣不上價。希望國家出臺新標準盡快規范市場,讓農民盡早能用上既有效,又不貴的肥料。
云南過磷酸鈣營銷聯合體主席張維新也表達了他的看法:“第一,對普鈣的含量要求現在已經很低了,在目前運費成本較高的形勢下,再降低普鈣的含量要求,對普鈣的銷售會產生一定影響。第二,對中微量元素的要求,可以強調鈣、硫含量,但其他中微量元素要慎重,因為這些都受到礦石原料的影響,而各地區礦石有一定差異,統一標準存在難度。”
此外,在采訪中,許秀成也提出了他的意見,他建議標準修訂應綜合考慮以下問題:比如能否在包裝上標注硫、鈣等營養元素,能否適度降低有效磷含量等。
采訪中一位經銷商告訴中國化工報記者:“過磷酸鈣的價值現在是被低估了,新國標出臺后,真正的過磷酸鈣產品就會有更大的市場空間,過磷酸鈣是一種性價比很高的肥料品種,物美價廉為人們所熟知,不但含有磷營養元素,還含有豐富的硫、鈣營養元素,尤其硫元素的含量非常豐富,特別是在喜磷、喜硫作物和鹽堿地上施用,增產效果明顯,對于我們而言這是個使用效果和利潤空間都很大的產品,現在復合肥比較雜,好復合肥價格昂貴,銷售遇到瓶頸,我感覺將來過磷酸鈣會是一個好經營有利潤的好產品。”
背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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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磷酸鈣》國家標準修訂編制說明
一、目的意義
過磷酸鈣是由中低品位磷礦和工業硫酸作為原料生產的一種磷肥產品,有效磷含量一般為12%~18%,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大于50%,有的甚至高達80%以上。由于我國低品位磷礦石資源豐富,在將來的一個時期內,過磷酸鈣仍將是我國磷肥的主要品種之一。
目前《過磷酸鈣》國家標準(GB20413-2006)中對產品只規定了有效磷、游離酸、水分和粒度指標,而沒有水溶性磷的指標,導致不法企業乘機鉆了空子。假冒產品的出現不僅對過磷酸鈣的市場造成沖擊,也給廣大農民用戶帶來經濟上的損失。因此為進一步完善過磷酸鈣產品標準,本次修訂擬在標準中增加水溶磷指標。
二、主要技術內容
水溶性磷要求:對收集到的過磷酸鈣樣品進行水溶性磷含量測定分析,樣品等級包含了優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其產地包括云南、貴州、四川、湖北、湖南、河南、浙江等地。
從數據分析,優等品、一等品過磷酸鈣(包括粉狀、粒狀)的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大多集中在70%~80%之間,最高的88%,最低為64%;合格品過磷酸鈣(包括粉狀、粒狀)的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大多集中在60%~72%之間,最高的82%,最低為50%。本次修訂增加水溶性磷指標的主要目的是預防肥料級磷酸氫鈣假冒成過磷酸鈣,初步決定在過磷酸鈣標準中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優等品、一等品為70%左右,合格品為60%左右;由于在產品中這一指標用水溶性磷的質量分數來表示更具科學性,故擬修訂后指標如下表(其余指標不變):
三、標準的屬性
過磷酸鈣是我國主要的磷肥品種之一,可以用簡單工藝和設備生產,旺季里假冒偽劣產品較多,產品質量從外觀上難于識別,為規范市場、保護農民和合法企業利益,建議產品標準為強制性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