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級農藥檢定(ding)機構、各農藥生(sheng)產企業(ye)及相關單位:
為規范(fan)農藥(yao)(yao)市場秩序,加強農藥(yao)(yao)登記(ji)管(guan)理,保障(zhang)農藥(yao)(yao)制劑產品(pin)質量(liang),我所擬進一步加強農藥(yao)(yao)制劑產品(pin)原(yuan)(yuan)藥(yao)(yao)來源管(guan)理。現廣泛征求農藥(yao)(yao)制劑產品(pin)原(yuan)(yuan)藥(yao)(yao)來源管(guan)理存在的(de)主(zhu)要問(wen)題及合理化意(yi)見和建議。
請于2015年6月30日前,將相關建議書面或電子(zi)郵件反饋我所藥政管理處。
傳真:010-59194063;
郵箱:icamags@agri.gov.cn;
通訊地址(zhi):北京市朝陽區麥子店街22號樓藥政處(郵編:100125)。
農業(ye)部農藥檢定所
2015年6月(yue)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