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日前發布了《加強對含有八氯二丙醚農藥產品的管理》,決定自2007年3月1日起,撤銷已經批準的所有含有八氯二丙醚的農藥產品登記;自2008年1月1日起,不得銷售含有八氯二丙醚的農藥產品。對已批準登記的農藥產品,如果發現含有八氯二丙醚成分,農業部將根據《農藥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撤銷其農藥登記。
據悉(xi),就在(zai)今(jin)年11月20日起(qi),農業部已經停止受(shou)理和批準含有(you)八(ba)氯二丙醚的農藥產品登記。
八(ba)氯(lv)二丙醚(mi)是(shi)一種農藥增(zeng)效劑,但(dan)該產(chan)品(pin)在生產(chan)、使用過(guo)程中對人(ren)畜安全(quan)具有較大風險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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