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肥是我國農業產業的重要生產資料,屬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目前,化肥行業適用的產業政策如下:
增值稅優惠: 2005 年 5 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暫免征收尿素產品增值稅的通知》,規定從 2005 年 7 月 1 日起 ,對國內企業生產銷售的尿素產品增值稅由先征后返 50% 調整為暫免征收增值稅。
所得稅優惠: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西部大開發有關稅收政策具體實施意見的通知》,設在西部地區、符合當期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產品目錄的主營業務收入已超過總收入 70 %的企業,所得稅按 15% 的優惠稅率征收。我國氣頭氮肥上市公司多位于西部,可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
限價和出口關稅: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于做好 2006 年化肥生產供應和價格調控工作的通知》, 2006 年將尿素出廠政府指導價上浮幅度由 10% 提高到 15% ,同時停止尿素出口退稅政策,并對尿素出口征收季節性暫定關稅 (2006 年 1-9 月按 30% 的稅率、 10-12 月按 15% 的稅率 ) ,以上政策在 2007 年繼續執行。此外,還規定:對化肥生產用電施行優惠電價、對化肥生產鐵路運輸免收鐵路建設基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