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業部(bu)集(ji)中(zhong)公布了(le)11件因部(bu)分內容與WTO規(gui)則要求(qiu)不一致而被廢止的部(bu)門規(gui)章和(he)規(gui)范性(xing)文件。
有關(guan)負責人表示,近期(qi)農業部還(huan)將廢止《關(guan)于毗(pi)鄰國(guo)家進(jin)口動物及動物產(chan)品檢疫(yi)(yi)問題的通知》、《中華人民(min)共和國(guo)口岸(an)淡水魚類檢疫(yi)(yi)暫行規定》等15件(jian)規章和有關(guan)規范性文件(jian)。此外,為(wei)認真履行WTO規則和我方承諾,《農藥管(guan)理條例》、《獸藥管(guan)理條例》、《飼料(liao)和飼料(liao)添加(jia)劑管(guan)理條例》已(yi)進(jin)行了修改,并(bing)已(yi)于近日發布實(shi)施。
農業部目前正著手加強農業立法工作,建立和完善既符合WTO規則要求,又支持和保障國內農業發展的法規體系,包括起草有關支持農業發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以及確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法律地位方面的法規。 農業部公布的因與WTO規則不一致而被廢止的部門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目錄: 1.《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對外國公司在我國進行農藥田間藥效實驗管理辦法(試行)》,這一辦法已被2001年4月12日制定的《農藥登記資料要求》取代; 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關于肥料、土壤調理劑及植物生長調節劑檢驗登記的暫行規定》,這一規定已被2000年6月23日發布的《肥料登記管理辦法》取代; 3.《進口獸藥抽樣規定》,這一規定已被2001年12月10日發布的《獸藥質量監督抽樣規定》廢止; 4.《水產種苗管理辦法》,這一辦法已被2001年12月10日發布的《水產苗種管理辦法》廢止; 5.《獸藥監督檢驗抽樣規定》,這一規定已被2001年12月10日發布的《獸藥質量監督抽樣規定》廢止; 6.《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管理暫行辦法》,這一辦法已被2001年2月26日發布的《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取代; 7.《獸用生物制品管理辦法》,這一辦法已被2001年10月16日發布的《獸用生物制品管理辦法》廢止; 8.《全國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這一辦法已被2001年2月26日發布的《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廢止; 9.《關于不同意進口絲克高梁種子的通知》,這一通知已失效; 10.《關于同意從新西蘭北島進口獼猴桃的公告》,這一公告已失效; 11.《關于批準法國、丹麥、比利時、美國等十三家生產企業的肉類產品在我國市場試銷的通知》,這一通知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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