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審核,現將2008年第一批農藥企業(ye)延續核準名單公(gong)布如(ru)下:
一、同意江(jiang)西電化有限責任公(gong)司(si)等5戶(hu)企業延續核(he)準其農藥原藥生產資格。
二、本次農藥生產企業延續核準有效期為5年,五年后要求延續保留農藥生產企業資格的企業,應當在有效期屆滿三個月前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申請。
三(san)、通(tong)(tong)過延續核準的(de)農(nong)(nong)藥(yao)生(sheng)產企業(ye)不得將廠房、生(sheng)產設(she)備(bei)(bei)、分析檢測(ce)設(she)備(bei)(bei)、污(wu)水(shui)處(chu)理裝(zhuang)置等租(zu)賃給其他企業(ye)使用。逾期未通(tong)(tong)過延續核準的(de)企業(ye)其獲得的(de)農(nong)(nong)藥(yao)生(sheng)產企業(ye)資(zi)格自(zi)動取消。
四、通過延(yan)續核準(zhun)的農藥生(sheng)產(chan)企業資質不準(zhun)轉讓,企業更名(ming)須報國家(jia)發展改革委(wei)備案。
五、本(ben)次(ci)延續核(he)準(zhun)的企(qi)業(ye)注冊資(zi)金最低要求為:原(yuan)藥企(qi)業(ye)1000萬元(yuan)(yuan),制劑(加(jia)工、復(fu)配(pei))企(qi)業(ye)500萬元(yuan)(yuan),鼠藥制劑、分裝、衛生用藥企(qi)業(ye)200萬元(yuan)(yuan)。制劑(加(jia)工、復(fu)配(pei))企(qi)業(ye)新增原(yuan)藥需重(zhong)新核(he)準(zhun)。
六、本(ben)次延續(xu)核(he)準未通過的企業申請材(cai)料,不再(zai)作為下一次申請延續(xu)核(he)準的依據。
附件:2008年農藥延續核準企業(ye)名單(dan)(第一批)
中華人(ren)民(min)共和國國家(jia)發(fa)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八年六月五(wu)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