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
原[2008]第10號
經審核,現將2008年第三批農藥核準企業及品種公布如下:
一、批準安徽九泰農藥有限公司等48戶企業增加生產指定的農藥品種。同意河北欣田生化工程有限公司核準內容變更為“年產500噸0.36%苦參堿可溶液劑”。
二、本次農藥生產企業核準有效期為5年,5年后要求延續保留農藥生產企業資格的企業,應當在有效期滿3個月前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請。
三、通過核準的企業要在2年內按核準內容辦理有關農藥登記、生產許可證(或生產批準證書)等手續。凡擅自擴大與變更核準內容,在兩年內未辦理農藥登記、生產許可證(或生產批準證書)等手續的企業,通過核準的資格自動失效。未通過核準的企業不得辦理農藥登記(國內外首次登記的除外)、生產許可證(或生產批準證書)等手續。通過核準的農藥生產企業不得將廠房、生產設備、分析檢測設備、污水處理裝置等租賃給其他企業使用。
四、本次核準的企業注冊資金最低要求為:原藥企業3000萬元,制劑(加工、復配)企業1000萬元,鼠藥制劑、分裝、衛生用藥企業500萬元。制劑(加工、復配)企業新增原藥須重新核準。
五、本次核準未通過的企業申請材料,不再作為下一次申請核準的依據。
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