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是一種特殊的農業生產資料,農藥的生產、使用直接關系到農產品的質量和安全。當前即將進入春耕備耕時期,也是防治病蟲害的最佳時期,特別是今年的春旱更易引發農作物病蟲害,因而應當重視和加強對農藥生產、銷售、使用各個環節的監管。目前,我國農藥生產銷售和使用方面還存在比較多的問題和隱患:
一是農藥經營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我國的農藥經營單位分布到各市、縣、鄉(鎮)村,有一部分經營人員缺乏起碼的農藥基本常識和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賣藥不懂藥”、“違法不知法”的情況常有發生。
二是農藥標簽不符合規定。在農業部的《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中,對農藥標簽的規范已作了明確規定,但目前市場上的農藥標簽仍存在著嚴重問題,包括:擅自擴大藥物防治對象;無中文通用名或一個產品擅自使用多個商標;使用說明中不標明注意事項,只標注代理商信息,不標明生產企業信息;隨意標注用藥量或用量不明確等。
三是農藥質量問題突出。目前市場上仍有20%~30%左右的不合格農藥,其中劣質農藥又占8%左右;銷售過期、失效農藥的現象時有發生;市場上存在部分無農藥登記證的產品;以肥代藥等。
四是銷售國家禁用、限用農藥行為屢禁不止。我國每年銷售的農藥殺蟲劑約占農藥銷售總量的60%,其中高毒、中等毒甚至劇毒農藥仍一定數量的充斥市場,特別是銷售國家禁止在蔬菜、果樹上使用的高毒農藥的行為屢禁不止。
五是地方保護主義和執法腐敗問題。有的農藥經銷商只要給當地農業執法人員交了好處費,一些不規范的產品照樣可以銷售。有的花錢委托植保部門發布假病蟲害消息,特別推薦自己銷售的產品有特效,不僅破壞了市場秩序,而且坑害了農民利益。
為此,我們建議:
1、強化農藥市場管理,開展聯合執法,嚴懲違法行為。強化監管職能,組成以農業部門為主體,公安、工商、紀檢、供銷、技術監督以及正規企業參與的監管機構,定期或不定期開展農資市場執法檢查,取締無證無照農藥經營單位,嚴厲查處和打擊違法違規農藥經營單位,收繳非法經營的劇毒、高毒農藥。每年評選一批誠信經營企業、誠信經營店鋪,向社會公布一批違法企業并列入監管“黑名單”。
2、嚴格農藥經營準入,對農藥經營者實行執業資格制度。對農藥經營人員從業資格作出規定,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后憑資格證及廠家的產品經營授權證書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搞好對農藥生產經營主體的業務培訓:一是每年定期為農藥生產、經營人員舉辦培訓班,請農藥專家講授生產、經營農藥的國家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增強農藥生產者與經營者的遵紀守法意識;二是要求各級農資經營主體,自覺做到從正規廠家及合法農藥經營單位進貨;三是實行源頭管理,農資部門應加強農藥連鎖經營,健全農藥銷售臺賬、安全防范措施等各項制度,積極主動地配合農業、工商等執法部門的監管。
3、增加投入,加大對農藥質量檢測體系建設。健全縣級農藥質量檢測體系,加強區域性農藥質量檢測中心的建設,使之與農村農藥市場的分布相適應,對假、劣、失效農藥進行有效的檢測和識別。
4、完善農藥服務體系,強化農藥技術指導。專門開設農藥服務平臺,運用現代化的媒介為廣大農民提供農藥的信息咨詢、技術咨詢、政策及法律咨詢、質量投訴等服務。村級配備專職農技員,村民小組配備兼職農技員,隨時對農民進行農藥使用的技術指導,幫助農民科學用藥。推廣使用高效低毒的新農藥與生物農藥,確保農產品的質量安全。
5、對農藥價格進行干預和指導。為了減輕廣大農民購買農藥的負擔,有必要對農藥價格進行干預和指導,嚴厲懲處哄抬農藥價格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