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25日起,國家將國產化肥出廠價格、除鉀肥外的進口化肥港口交貨價格由政府指導價改為市場調節價。這項被稱為化肥體制第三次改革的措施,成為化肥行業的一場“及時雨”。
這次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對化肥行業將產生積極的影響。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后,企業可以按照市場規律正常組織生產經營活動,根據市場供求及成本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價格,增加生產經營靈活性,更好地參與市場競爭,有利于促進化肥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對幫助農民則帶來更多的經濟實惠。
第一,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后,國家將綜合運用進出口調節、儲備調控、協調調運、市場監管等手段,企業組織生產經營,保障化肥供應,保持市場穩定。這意味著我國化肥價格體制的堅冰已被打破,國產化肥出廠價和進口交貨價,今后正式實行市場定價。業內預測今年的化肥供過于求,預計今年國內氮肥產量在5600萬噸,需求僅4600萬噸;磷肥產能約為1300萬噸,需求在600萬~800萬噸。不過,若需求在春耕后得以恢復或部分恢復,且進口價格能有所轉變,取消價格限制的意義則會凸顯。具體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可加強進出口調節。由于我國在2月份執行110%的高出口關稅,因此現在出口困難。若進口化肥價格在消費淡季回升到高點,加之國內化肥淡季出口稅率僅為10%,有準備的化肥公司依然有機會出口,那么化肥“市場價”就可以真正運轉起來。二是可完善化肥淡季儲備制度。國家已決定將化肥淡季商業儲備規模增加到1600萬噸,企業應做好儲備的生產準備,可以保障春耕用肥總量20%的需要。三是有利于繼續加強化肥市場監管,維護正常市場秩序。四是圓了肥企心愿。放開化肥價格,取消化肥出廠最高限價,這是化肥企業和化肥行業多年來的一大心愿。現在終于實現了,而且國家繼續保留了對化肥生產用電、用氣、鐵路運輸的優惠政策和稅收優惠政策,有利于化肥行業持續、穩定發展。
第二,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后,有利于保證農業生產用肥需要,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在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的同時,國家也配合了一系列農業補貼政策。一是完善農資綜合補貼調整機制,實行農資價格上漲與增加農資綜合補貼和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臨時收儲價等掛鉤機制。農資綜合補貼只增不減,確保農民種糧收益不因農資價格上漲而下降。二是適當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加強糧食市場調控,引導市場糧價合理上升,增加農民收入。國家已較大幅度提高今年小麥、稻谷最低收購價。目前,國家正在主產區采取儲備收購和臨時收儲等措施,收購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努力穩定市場價格。
從長遠來看,這項舉措將使化肥價格體系徹底市場化。這次政府把化肥由政府指導價改為市場調節價,相信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化肥價格將由準市場化完全轉向市場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