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登記制度是為了有效控制無效或低效甚至有害的農藥產品進入市場而實行的,直接對研發、合成、加工、包裝、運輸、銷售、使用、廢棄物的排放處理及用后的環境和生態監測各個環節均都有特殊的技術要求進行檢驗和審查,對最大限度地減少農藥對自然界的危害有重要的作用,也影響著農藥行業的發展。
中投顧問化工行業研究員常軼智指出,農藥是一種特殊的商品,直接應用于農業生產中,對農業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以及農產品貿易和生態環境安全都有很大的影響。因此,農藥的質量和管理問題備受人們關注,而相關的農藥管理制度也就顯得尤為重要。
過去,我國為了滿足農業生產的需求,促進農藥行業的發展,對農藥登記的要求比較低。近年來,隨著我國農業發展方式的轉變,加上人們對農產品質量要求的逐漸提高,對農藥管理法規及配套規章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而以往的農藥登記制度也漸漸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要求,逐漸的暴露出一些問題。
首先,在生產過程方面,由于過去過低的農藥登記要求,我國許多農藥企業對農藥技術研發工作很不重視。據中投顧問發布的《2010-2015年中國農藥市場投資分析及前景預測報告》顯示,有的企業不僅對自己產品的生產技術原理、產品的理化和生物性能及其使用技術要點不清楚,而且在申請農藥登記田間試驗時還不知道單位面積應該使用多少量。這些關系企業切身利益的問題都如此漠視,更談不上要重視在生產過程中對人員的健康保護等問題了。
其次,在生產的產品方面,由于過低的農藥登記要求和成本,造成我國登記的農藥產品數量過多、過亂。例如,我國很多企業都登記許多防治相同蟲害的同種農藥,而且同一個企業登記防治相同對象的同種或不同種農藥的多個產品,每個產品的市場份額很小。還有的企業不僅沒有研發技術,甚至對農藥科學知識也缺乏了解,其產品質量和售后的技術服務自然也就難以得到保證。此外,對新藥的界定標準也不合格。據相關數據顯示,我國每年有15000多種新藥,而美國只有三四十種。
常軼智認為,在行業發展中,不可避免的都會發生一些阻礙行業健康發展的問題,重要的是相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對相應的制度做出改變。現在,針對這些問題,我國相關部門已經制定了相關的政策和規定,并對農藥登記制度作了相應的修訂。例如,對提高資料登記要求,對相同農藥產品做實驗等相關措施的擬定。今后,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農藥登記制度也將會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