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內部人士透露,按照國務院立法計劃,《農藥管理條例(修訂草案)》明年可能會出臺,修訂草案中要求各省制定限制使用農藥經營布局規劃。
《農藥管理條例》于1997年5月頒布,農業部于2009年開始實施《農藥管理條例》的修訂工作,到目前為止,在經過多次公開征求意見之后,修訂版在農藥標準、農藥企業核準、農藥產品生產許可、農藥經營、農藥出口、農藥使用和管理監督等方面都有了更為嚴格的規范要求。在本月25日結束的“高毒農藥定點經營暨農藥管理經驗交流會”上,據農業部官員透露,《農藥管理條例(修訂草案)》明年可能就會出臺。
據前述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內部人士所說,修訂后的《農藥管理條例》,將嚴格限制使用農藥主要是高毒、高風險、高殘留農藥,要求各省要在蔬菜優勢區域重點縣全面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其外,農業部明年還將制定限制使用農藥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