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dian)碰撞:農資打包營銷(xiao)值(zhi)不值(zhi)得期待?
肥料、農藥和種子同屬農(nong)業(ye)(ye)投入品,目標相(xiang)同,渠道重合(he)。在近些(xie)年日趨白熱(re)化的市場競爭下,一(yi)些(xie)不同類型的農(nong)資(zi)企業(ye)(ye)展開合(he)作將不同產品捆綁進行打包(bao)營銷。最突出的典型就是當下風頭正(zheng)勁的種(zhong)肥(fei)同播(bo),種(zhong)子企業(ye)(ye)和肥(fei)料企業(ye)(ye)聯合(he)將肥(fei)、種(zhong)一(yi)并提供給經(jing)銷商和農(nong)戶。作為農(nong)資(zi)領域新興的營銷模式和服務方式,打包(bao)營銷整合(he)了產品和網絡,將渠道價值(zhi)進一(yi)步放大(da),未來前景值(zhi)得關注。
肥料、農藥和種子同屬農業投入品,目標相同,渠道重合。在近些年日趨白熱化的市場競爭下,一些不同類型的農資企業展開合作將不同產品捆綁進行打包營銷。最突出的典型就是當下風頭正勁的種肥同播,種子企業和肥料企業聯合將肥、種一并提供給經銷商和農戶。作為農資領域新興的營銷模式和服務方式,打包營銷整合了產品和網絡,將渠道價值進一步放大,未來前景值得關注。甲方 因應了新需求
打包營銷因應了市場需求,因而,這種模式未來將具有強大的生命力。
一是打包營銷適應了企業新產品推廣的需要。農作物優質高產是一個系統工程,氣候、土壤、肥料、農藥和種子缺一不可,因此,農資企業要成功推廣高科技優質產品,離不開多種要素的支撐,這是不同農資企業需要聯合的現實基礎。實踐中,我們不難看到,優良的種子不一定高產,原因是種子企業對土壤狀況和農作物需肥規律的把握沒有肥料企業專業;同樣,優質的肥料也并不意味著作物一定高產,原因就在于良種和植保對作物同等重要,而這方面顯然是肥料企業所缺乏的。
二是規模農業在局部地區興起后,合作社和種田大戶對農資和配套服務的需求越來越強烈,提供套餐化農資和綜合解決方案成為必須,肥、種、藥企業通過產品、技術、服務互補和聯動,正好滿足了規模農業提出的這一新要求。
三是目前終端零售商很多都是肥、種、藥兼營,加上農資流通渠道扁平化趨勢推進明顯,這些因素使得上游的生產企業容易實現對現行種、肥、藥流通渠道的整合,從而為打包營銷創造條件。
對企業(ye)而言,打包營銷(xiao)的(de)好處是明顯(xian)的(de)。企業(ye)抱團之后,既利于降低產品銷(xiao)售(shou)成本(ben),又利于掌(zhang)控市場(chang),這在競爭激烈的(de)現(xian)階段無疑具有(you)顯(xian)著的(de)現(xian)實意義。
乙方 操作難度大
打包營銷作為一種經營方式無可厚非,在某些企業之間、在某些地區確實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但就整體而言,打包營銷很難上升為行業的主流銷售模式。
具體原因有三點;
一是打包營銷如果運用不當,結果不僅不會產生1+1>2的效果,反而會出現彼此牽制、拖累整體。比如,如果其中一方的產品不能得到消費者的認同,那么必然就會波及到配套產品的銷售,甚至會導致整體銷售量下滑,在這種情況下,合作就失去了意義。總之,打包營銷對合作企業和產品的要求非常之高。
二是從當前現狀看,肥、種、藥企業之間的聯合還是呈現零星散發的狀態,合作的程度和規模都不大,合作的機制也不具備可持續性。個中原因就在于,企業之間的資源整合和利益分配較為困難,作為一種新興事物,合作的途徑和方式都還不成熟。
三是(shi)流(liu)通渠道整(zheng)合難度(du)非常之(zhi)大(da)。打(da)包營(ying)銷涉(she)及到合作企(qi)(qi)業(ye)之(zhi)間(jian)的(de)產(chan)品、品牌、渠道、推(tui)廣和服務聯(lian)動,而這些聯(lian)動的(de)基礎在于(yu)合作企(qi)(qi)業(ye)所轄網(wang)絡(luo)協同作戰,遵(zun)守(shou)統一(yi)的(de)經營(ying)程序和市(shi)場規范,否則一(yi)旦運行失控,打(da)包營(ying)銷也就(jiu)宣告(gao)失敗。問題在于(yu),目前流(liu)通領域(yu)秩序混亂,生產(chan)企(qi)(qi)業(ye)對渠道把控力整(zheng)體不(bu)強,在這種背景下,打(da)包營(ying)銷只能是(shi)看(kan)上去(qu)美,做起來(lai)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