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取消了20余種農藥產品的出口退稅,雖然對農藥出口企業是利空消息,卻不失為其實現轉型的一個契機。
20多種農藥產品徹底取消出口退稅看似決絕,卻在情理之中。因為我國已相繼批準《關于在國際貿易中對某些危險化學品和農藥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約》、《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等關于化學品環境監管的國際公約,又在2007年7月對部分農藥及化工產品出口退稅采取了降低或取消措施,而此次調整則直指“雙高”,即“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
此次取消出口退稅的農藥產品——溴甲烷、三氯殺螨醇、殺螨醇、敵鼠鈉、異柳磷、甲基異柳磷、滅多威、涕滅威、蠅毒磷、克百威等,都是在生產、儲運過程中污染嚴重、難以治理,環境風險高的產品。專家稱,這類產品在生產過程所排污染物的正常治理成本,一般占生產總成本的10%~30%。生產這樣的產品既嚴重違背環境法則,也不合乎資源利用的經濟法則,即使實現了出口,也是低質量的甚至是破壞性的出口。所以,國家取消出口退稅,意在逼迫企業進行產品結構調整,實現產品的升級換代。
應該看到,國家近年來出臺的出口退稅率的調整政策,并非一刀切地限制出口貿易,而是要鼓勵綠色和高附加值的出口貿易。環境和資源殺傷性產品會越來越遠離出口貿易,在國內也必將越來越失去市場。
因此,取消20多種農藥產品的出口退稅,對這些產品的生產者來說,雖有傷害短期利益之痛,但從長遠來看,卻是獲得新生的一個極好推力。事實上,國內一些農藥企業早已開始了對生物農藥、環境友好型農藥產品的研發和生產,因而在面對此項新政時才會從容不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