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限價 化肥價格并沒有暴漲
2009年1月24日,根據“化肥國六條”的部署,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下發《關于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啟動了化肥價格形成機制的改革。此次改革的主要內容是:一是將國產化肥出廠價格、除鉀肥外的進口化肥交貨價格由政府指導價改為市場調節價;二是取消化肥出廠價格以及對化肥流通環節價格實行的等各種臨時價格干預措施;三是對市場集中度較高的一般貿易進口鉀肥價格仍進行適度監管。
從化肥產能和實際產量看,我國已經具備了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的條件。當前我國氮肥和磷肥產能不僅能夠滿足國內農業生產需要,而且還出現了產能過剩的現象,只要生產要素配置得當,生產能力得以發揮,并做好進出口調控和淡季儲備,國內市場化肥供應是有保障的。近年來國內鉀肥生產量也有大幅增加,但中國仍需大量進口鉀肥才能滿足農業生產需要,這決定了“鹽湖定價看進口、小廠定價看鹽湖”的定價模式。2009年2月6日,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完善鉀肥價格管理政策的通知》,明確了一般貿易進口鉀肥的港口交貨價格的作價辦法和價格備案管理方式。監管好一般貿易進口鉀肥的價格,就管住了邊境貿易進口鉀肥價格和國產鉀肥的價格。
放開價格限制措施后,國內生產化肥實行市場調節價,充分調動了化肥生產企業根據市場需求安排生產的積極性。根據中國石油和化 工協會統計的數據,2009年1月至11月國內化肥(折純養分,下同)累計產量達6050.5萬噸,比2008年同期累計產量增加了14.3%;其中,尿素、磷肥和鉀肥累計產量分別2693.1萬噸、1308.5萬噸和337.0萬噸,分別比去年同期增長了10.1%、18.4%和18.5%。取消限價后,由于國內供應量充足,2009年全年化肥價格整體平穩、有序運行,沒有出現價格大范圍、大幅上漲的情況。以近三年尿素價格(以半月為周期)為例,介紹一下2009年度的價格走勢特點。
圖:2007—2009年國內尿素價格走勢圖(元/噸)
備注:2009年在灰色區域時段,執行110%出口關稅;在其他時段,不超過基價時執行10%進口關稅。2010關稅方案小幅調整。
2007年、2008年和2009年1月至11月全年國內尿素平均價格分別為1748元/噸、2076元/噸和1795元/噸。從上圖可以看出,2009年3月份上半月國內尿素平均價格為年內最高價,但仍沒有突破2000元/噸,僅為1959元/噸;9月下半月國內尿素平均價格為1679元/噸。
——進出口調控 確保國內化肥市場供應
自2008年以來,在進口硫磺和進口鉀肥價格大幅波動的帶動下以及金融危機的影響,國內化肥行業(尤其是磷復肥生產企業和鉀肥流通企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沖擊,氮肥和磷肥行業產能過剩也進一步凸現。取消化肥產品最高限價后,國家政策既要防止國內化肥市場出現供應不足價格大范圍暴漲,還要緩解全球金融機給國內化肥生產企業帶來的困難,國家實施的淡旺季出口關稅政策不僅緩解部分過剩產能帶來的壓力,還確保了施肥旺季國內市場的供應。同時,對化肥及原料的進口保持了鼓勵的措施。
國家在化肥及其原料的進口方面采取了鼓勵的措施。按2009年關稅實施方案,繼續對實行進口配額管理的尿素、磷酸二銨和三元復合肥執行1%的配額內進口關稅(入世承諾稅率為4%),繼續對鉀肥等其它肥料進口從最惠國稅率3%或4%減按1%暫定關稅執行。在進口環節增值稅方面,繼續對進口磷酸二銨、鉀肥和三元復合肥免于征收13%的增值稅。2009年全年對合成氨、硫磺和硫磺等化肥生產用原料的進口免于征收進口關稅,并于1月至5月對進口硫磺免于征收17%的進口環節增值稅。
國家在化肥出口方面堅持“旺季嚴控、淡季疏導”原則進行控制,并在年中進行了局部調整。為了增加外需,國家于2008年12月1日起降低部分化肥及其原料的出口關稅和特別出口關稅,調整了尿素、磷酸一銨、磷酸二銨、重鈣、普鈣等化肥產品的淡季出口關稅征收方式。2009年1月1日起,除氯化銨等少數品種降低了出口關稅外,其它化肥及原料仍延續2008年12月1日調整后的出口關稅稅率。2009年7月1日起,國家又進一步下調了部分小品種化肥的出口關稅稅率至10%,并將尿素、磷酸一銨和磷酸二銨的淡季區間適當延長,僅保留對鉀肥和三元復合肥出口的限制性高關稅。2009年度,在旺季出口尿素等肥料執行110%限制性關稅;而在淡季,當出口價格不高于基準價格(尿素的基準價格為2300元/噸)時,執行10%低關稅;當出口離岸價格高于基準價格時,則按高出的幅度執行10%至110%的累進關稅。2009年國家對化肥的進出口調控政策發揮了重要作用,既保證了國內的供應,又疏導了部分過剩產量。以尿素為例,2009年1月至11月共出口了287.8萬噸(以海關統計的實物量計),比2008年同期累計出口量減少了26.8%;2009年1月至11月累計出口量占同期國內尿素總產量的比例為4.9%,而2008年全年尿素出口量占國內總產量的比例為7.7%。
2010的關稅方案已經發布,尿素、磷酸一銨和磷酸二銨作為主要品種仍執行“旺季限制、淡季疏導”的關稅政策,僅作出淡季10%關稅小幅下調至7%、尿素再增加一個月淡季時間的“微調”。
——淡季商業儲備 調節作用明顯仍有改善余地
目前國家實行的化肥淡季商業儲備制度,始于2004年年底、2005年年初。根據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發布的《化肥淡季商業儲備管理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國家級淡儲的運作原則是“企業儲備、銀行貸款、政府貼息、市場運作、自負盈虧”。淡儲規模逐年擴大,已由2004—2005年度的615萬噸擴大到2009—2010年度的1600萬噸(含秋季100萬噸磷肥專項儲備)。另外,大部分省級及省級以下地方政府還參照國家級淡儲的模式設立了地方財政貼息的化肥淡儲制度。
商業淡儲實施的根本目的是以“淡儲旺銷”來疏導化肥行業“全年生產”與“季節使用”的矛盾。實施五年來,“淡儲旺銷”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出現了一些問題。隨著淡儲規模和覆蓋范圍的擴大,近年來參與淡儲的企業進貨、出貨的協同效應會使市場價格運行軌跡產生“漂移”,甚至出現了“淡季大漲、旺季大跌”的現象。而在“市場運作、自負盈虧”的原則下,承儲企業不得不考慮自身利益,靈活安排進貨和出貨,盡量將風險轉移到下游的分銷和零售環節。而那些沒有財政貼息支持的下游的分銷和零售環節的參與主體,在多次“旺季下跌”的價格走勢中遭受不同程度的損失。為了能順利獲得財政貼息,承儲企業又必須按照《化肥淡季商業儲備管理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淡儲協議操作。為了應付檢查,部分承儲企業“靈活”處理進貨和出貨臺賬成了業內公開的“秘密”。
2009年3月份前后國內尿素市場出現的“過山車”行情充分說明了這種問題的存在。2009年春節前,國內尿素整體平穩運行,承儲企業邊進邊銷,實際持有的庫存量不大。自春節過后的2月中旬起,各地的承儲企業為了應付實地抽查開始大量進貨補充庫存,造成尿素市場價格快速上漲。至2月底、3月初,承儲企業高價競買助推尿素價格至全年最高位,東北地區尿素批發價格達2000元/噸以上,西南地區部分企業出廠價已高達2200元/噸。2009年3月4日,發展改革委經濟貿易司、財政部經濟建設司發布《關于部分省區化肥淡季商業儲備提前投放市場的通知》,要求黑龍江、吉林、遼寧、內蒙、新疆和四川六省區承儲企業將前期存儲的尿素提前投放市場,企業3月份尿素的銷售量必須大于當月的進貨量。正是上述通知明確不對六省區庫存考核、相反要求大量出貨之后,國內尿素市場價格開始持續回落,直至9月下半月全國尿素平均價格才開始止跌回升。
由財政貼息的商業淡儲,相當于一種平抑化肥價格、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的“轉移支付”,但與農資綜合補貼相比,它不是“普惠制”。承儲企業之外的化肥生產流通企業不僅沒有得到補貼,可能還要承擔被扭曲的市場規律帶來的更大的經營風險。國家相關部門應深入調查研究現行商業淡儲制度的利與弊,從化肥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角度研究商業淡儲存在的問題,并進一步完善現有的儲備制度。2009年1月,工信部在《關于促進化肥穩定生產確保春耕用肥的緊急通知》中首次正式提出探索“國儲與商儲相結合的化肥收儲機制”,國務院《石化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也明確提出“抓緊研究建立國家化肥儲備”。建議國家在出臺“國儲”相關制度時,應充分考慮如何與化肥產業進一步推進市場化的大方向相融合。
——生產流通優惠政策 暫時保留但優惠幅度開始調整
“化肥國六條”確定了以市場為主導的化肥價格形成機制,明確提出“暫時保留對化肥生產用電、用氣、鐵路運輸價格的優惠政策和稅收優惠政策”。2009年是取消化肥限價措施的第一年,為了保證化肥市場平穩運行,國家延續了對化肥行業電、氣、運、稅的優惠政策,僅在下半年對化肥鐵路運價的優惠幅度作了調整。
化肥(尤其是氮肥)生產是一個高耗能行業,電和天然氣(或煤炭)在生產成本中所占的比例較高。國家一直對化肥生產實施用電、用氣價格實行單獨分類的優惠政策,在多次的電、氣漲價方案中,化肥生產用電和用氣價格保持穩定或小幅上漲。同時,國家對絕大多數化肥品種和有機肥料的生產和銷售(批發和零售)均實施先征行退或免于征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化肥的鐵路運輸一直享受優惠運價。1998年4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整車農用化肥的鐵路運價執行低于“2號”運價的特殊運價號,并免征鐵路建設基金。自2009年7月1日起,整車農用化肥鐵路運價由特殊運價號改為“2號”運價后,每噸化肥1000公里鐵路運費(不含電氣化等費用)上漲了9.3元,漲幅為26.6%,但鐵路建設基金繼續免征。2009年12月13日,化肥鐵路運價隨運價“普漲”而進一步上調。
近年來,糧食最低收購價的逐年提高、農資綜合補貼只增不減等措施的落實和完善,為進一步推進化肥產業的市場化改革奠定了基礎,為逐步取消暫時保留的電、氣、運、稅優惠政策提供了條件。2009年8月,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和農業部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了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并明確了“價補統籌、動態調整、只增不減”的基本原則。
——市場化改革展望:優惠措施取消將加速
將化肥鐵路運輸特殊運價號改為“2號”運價,拉開了減少化肥生產流通環節優惠幅度序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已經將深化資源價格改革列入明年經濟工作的主要任務,全國發展改革工作會議也明確提出明年繼續積極穩妥地推進電力、天然氣等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在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減排的大背景下,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步伐可能會加速,新一輪電力、天然氣價格改革的啟動會進一步減少化肥生產環節的優惠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