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農(nong)藥
3月27日,央視《新聞直播間》曝光了河南鄭州一家叫做安徽銀農的公司涉嫌販賣假農藥事件。
央視記者以應聘者的身份到這家公司進行暗訪,目睹了這家公司換標簽、擦瓶蓋、改日期等操作全過程。一位業內人士說,其實這樣的事情在農資行業已是見怪不怪,每年都會揪出一批類似的企業。對此,筆者不禁要問,為什么農藥制假販假事件屢禁屢犯?
農藥作為重要又特殊的生產資料,在促進農業增產、保障農民增收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農藥的使用是否得當,事關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關乎農民利益和社會穩定,其重要性毋庸贅述。但是,最近幾年,國內農藥安全事件屢禁不止,且愈演愈烈。比如,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日前對全省農資經銷市場80個批次的農藥產品質量進行監督抽查,抽樣合格率僅為72.5%。再聽聽新聞報道中不時曝光的事件:某某農民用了假農藥導致糧食絕收;某某農民在施用農藥之后,病蟲害反而越來越厲害;更有,某某農民喝農藥自殺未遂,親屬給銷售假農藥的經銷點送錦旗以示感謝。當農藥被不當應用時,我們當然希望它是假的、無效的。但是,如果正在遭受病蟲害的莊稼碰到這種假藥,竊喜的肯定是“害蟲”,農民就高興不起來了。
其實,農藥企業與經銷商追求利潤無可厚非,但是,任何經濟活動都不能以違背道德為代價。制假販假的存在表明,一些企業從根本上缺乏道德自律。當然,農藥質量的滑坡,不僅考量著企業與經銷商的良心,還引起了大眾對農藥監督部門公信力和權威性的質疑。面對這些亂象,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作用何在?
頻頻被曝光的“假農藥”事件,折射出的不僅僅是企業的良心與道德,相關部門監管不力之責亦不可推脫。